甲、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,在双方事先没有
2021-11-30 19:12 阳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:广东华图教育
[单选]
甲、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,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:
A .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
B .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
C .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、乙两公司共有
D . 当甲公司不同意专利申请权时,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
参考答案:C
[华图教育参考解析]:
本题为民法常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8条规定,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、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,除另有协议的以外,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;申请被批准后,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。因此,甲、乙公司共同完成发明且没有其他协议定,专利权属于甲、乙两公司共有。
故本题选C。
【2008-河南-109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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